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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5日 09:43 作者: 点击量:   分享到:

各有关学院、各位老师: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技厅〔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同时,已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也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进行推荐。

二. 推荐渠道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可由我校直接推荐,或由3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联署推荐。

三.申报要求

1.凡申报项目,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通用项目成果登记的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附件1)。专用项目需按照国防科技成果登记有关要求进行。

2.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需提供10篇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必须是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必须是2016年1月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论著,中方学者需是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且署其国内单位,并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并同意中方学者单独申报奖励。

3.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并已获授权知识产权。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前3人应为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且每个完成人须有独立的发明内容。

推荐技术发明奖(专利类)的科研成果,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有效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实际应用2年以上,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3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以上奖励满2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的项目,需为正式出版发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的科普作品。

5推荐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7申报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8.直接推荐国家奖项目不得有已被提名参加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直接推荐国家奖项目完成人。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2016年1月1日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必须是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9.所有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列入经济效益,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逐一填写。

10.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各申报项目请于6月29日前将成果登记系统导出压缩包以光盘形式报送至科技管理部(学校办公楼B座327房间)。请注意成果登记的项目名称和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信息要与报奖项目完全一致。

2.各申报项目请于7月5日前将公示信息表(附件2)以光盘形式报送至科技管理部。专用项目请按保密手续进行报送。

3.申报项目请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电子版和书面推荐书。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其中,电子版推荐书需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国防专用项目除外)。有意申报者请6月15日前先与我们联系获取推荐号和校验码,然后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推荐书的在线填写和申报。

4.申报项目最终需提交书面推荐书2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交书面推荐书10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附件4)1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请按保密手续进行报送)。

5.请所有申报项目于6月29日前将纸件申报书一份提交科技管理部进行初步审查。申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常威威、姜雪

联系电话:88460723


科技管理部高新技术处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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